酒醉遭閨蜜男友硬上!惡狼竟瞎掰「認錯人」 遭判刑3年6月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8月間某日凌晨,在桃園市某區路旁發現女子醉倒路旁,競起淫念襲胸摸大腿,甚至欲脫其短褲性侵,女子驚醒後奮力抵抗掙扎,才未讓林男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廖男性侵女友閨蜜,遭判刑3年6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小雅(化名)2022年7月1日晚間,與閨蜜琳琳及其男友廖男相約在2人家喝酒,隔天早上廖男先送女友出門上班,之後又獨自返回租屋處與小雅喝酒,他見小雅不勝酒力又服用安眠藥上床睡覺,竟起色心強行脫下小雅內褲性侵得逞。台中地院審理,依犯乘機性交罪,處廖男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廖男在偵查時辯稱,是他酒後將小雅誤認為女友,性交到一半發現認錯人後,他就立刻停止動作,當時的姿勢是男上女下;但審理時他又改口,辯稱是小雅主動與他發生性關係,他醒來時睜開眼才發現小雅在他上面,呈女上男下的性交姿勢,他沒有看到小雅有服用安眠藥,且過程中小雅還因為太熱自己脫掉上衣,主張小雅在案發當時的意識是不是真的不清楚,有斟酌的空間。

小雅證稱,7月2日下午2時,廖男找她玩牌喝酒,廖喝了約5罐啤酒,她自己喝了2罐,之後她覺得有點累了想睡覺,就吃安眠藥去床上睡覺,期間她因為太熱起來脫掉上衣,沒多久廖男就伸手摸她胸部,並強行脫掉她的褲子、內褲性侵得逞,當下她因服用安眠藥有點頭暈,手腳無力反抗,且廖男沒有使用保險套。

事後小雅清醒後馬上衝到浴室洗澡,並回家向父親哭訴遭人侵犯,父親馬上帶她到警局報案,並告知琳琳此事。琳琳也出庭替閨密作證,表示廖男隔天回電給小雅時,她還在旁協助錄音。

法官審理認為,廖男利用小雅因酒醉及服用安眠藥,呈現意識不清、手腳無法抗拒的機會,對小雅性侵得逞,戕害小雅性自主權甚鉅,依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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