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年3月正式通過。(圖/路透社,下同)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一名29歲男子因多次在公車座位的椅背上寫字,被香港國安處落案控告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國安處及各家港媒都未透露男子寫下的文字內容,僅提到包含「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國安處」。
根據港媒報導,國安處近日在將軍澳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了一名29歲男子,該男涉嫌在3月至4月期間在不同的公車座位椅背上寫字,內容具煽動意圖。
不過,香港國安處及各大媒體都未透露男子寫下的文字內容,僅提到包含「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國安處」。
男子被控3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2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25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香港警方也警告,「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均屬嚴重罪行,經定罪後分別可被判處監禁7年及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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