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開巡邏車撞女大生!還拿假驗傷單誣告 北市女警遭判刑4月

▲▼士林分局二樓辦公室22日傳出火警意外。(圖/記者黃彥傑攝)

▲士林分局女警開巡邏車撞人,事後還拿假驗傷單誣告女大生,今遭判刑。(圖/ET資料照)

記者黃宥寧、陳韻如/台北報導

士林分局一名柳姓女警員開著巡邏車撞倒一名騎機車的王姓女大生,原本要以6600元和解,但柳員卻出言酸對方,王女不滿提告,柳被依過失傷害罪嫌判拘役5日;未料,柳卻有持不明診斷證明書反告對方,王女獲不起訴,但柳也因此吃上誣告罪,而稍早士林地院審結,柳遭判刑4個月。

據了解,柳姓女警2022年3月23日下午6時許開巡邏車貿然左切,導致王姓騎士遭巡邏車左側車頭撞擊機車右車尾,當場人車倒地受有右側手掌、右側膝部等多處傷害。

事發後雙方本以6600元達成和解,但沒想到柳卻開始酸言酸語,氣得王女直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柳不滿挨告,為了要反制、報復王女,她竟持不明診斷證明書反告王女。

▲柳皓心案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柳姓女警駕巡邏車撞傷王姓女大生,竟持假診斷證明書控告王涉犯過失傷害,今被依誣告罪嫌判刑。(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法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判處柳員拘役5日,可易科罰金5000元;檢方偵結,王女獲不起訴,後續則換王女對柳提誣告告訴。

事後法院安排雙方進行調解,王女把和解金從2萬提至5萬,而經過雙方一來一往後,雙方達成和解,不過因誣告罪屬非告訴乃論,法院仍要看證據認定,若成罪,和解可有助於降低刑期。

▲▼   小周子瑜          。(圖/記者黃宥寧攝)

▲激似女星周子瑜的王姓女大生。(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合議庭審理後認,柳女身為執法人員,且知悉自己並未因前開車禍受有傷害,竟僅因與告訴人就車禍案件和解事宜發生爭執,而遭告訴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後,為反制告訴人並意圖使告訴人受刑事處分而對告訴人提起過失傷害之誣告犯行,所為實應非難。

然而至今仍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難謂良好,雖有與告訴人達成調解,並履行完畢,辯護人替其主張已達成調解,請求緩刑,審酌柳女誣告犯行情節並非輕微,犯後態度難謂良好,法院必須平衡公平正義的維護,以及刑罰對社會預防犯罪的作用。考慮到這些因素,故認不宜對被告宣告緩刑。

王姓女大生得知宣判結果,獨家回應《東森新媒體ETtoday》說「太感動!要哭了,本來以為會無罪...」,相當感謝法官英明公正無私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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