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到某美容沙龍做下體除毛服務,結果遭到林姓負責人性侵。(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開了一間美容沙龍工作室,沒想到某天女顧客小花(化名)到訪,他卻利用小花做下體除毛服務、無法反抗時,動手性侵對方。士林地院審理後,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林男是台北某間美容沙龍工作室的負責人,專營各種臉部美容、除毛的工作。不過,女客小花2023年9月間到訪,花錢進行下體除毛服務時,林男眼見有機可乘,竟人沒有徵得小花的意願,就動手侵犯了對方。
▲小花到某美容沙龍做下體除毛服務,結果遭到林姓負責人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小花遭到性侵,崩潰報警、驗傷提告,林男落網後則坦承犯行。對此,士林地院法官審酌,林男為滿足一己私慾,不思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做出強制性交的行為,不過林男已與小花以70萬元達成和解,且已經支付40萬元,並且陳報悔過書、道歉信。
士林地院法官考量後認為,林男一時失慮犯案,犯後終能坦承犯行、與小花達成和解,並且依約給付,因此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應依照約定時間、方式、金額給付給小花損害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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