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喊「放棄台獨」消除危害後果 可不追究刑責

▲▼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           。(圖/記者任以芳攝)

▲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圖/記者任以芳攝)

記者任以芳、蔡儀潔/北京-台北連線報導

大陸近日發布關於懲治台獨頑固分子意見,最高可判處死刑。國台辦今(26)早表示,如果台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且符合相關規定,則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或全部刑事責任。

在今日的國台辦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朱鳳蓮對於《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一事,重申是依法懲治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台獨」頑固分子,是真正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切實保障台灣同胞利益福祉的必要舉措。

朱鳳蓮接著指出,該意見符合台灣社會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奉勸島內某些人認清形勢,不要罔顧民意、逆流而動。」

有記者提問一些曾主張「台獨」、但目前立場已發生轉變的人,大陸方面是否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朱鳳蓮對此表示,該份意見嚴格依法制定,堅持寬嚴相濟、罰當其罪。

朱鳳蓮接著稱,「台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且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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