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淪人頭戶挨告獲不起訴 怒反擊提告慘踢鐵板...檢警勸她這句話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人紅是非多!網紅陳沂的公司「快樂冠軍」戶頭收到1000元匯款,經查是從事資訊業的陳姓男子網購手機,賣家說可以找朋友代賣,不料陳匯款後未收到貨,報警提告詐欺。北檢調查後,陳沂獲不起訴,事後陳沂也反擊提告誣告。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也將陳男不起訴處分。

陳沂指出,陳男明知她並無幫助詐欺取財、幫助洗錢犯意,且未將公司銀行帳戶供不祥之人使用,以幫助不詳之人遂行詐欺取財犯行,意圖使她受刑事處分,基於誣告犯意,去年6月赴內湖康樂派出所提告詐欺取財,經北檢調查後,自己被不起訴處分,因此提告陳男涉嫌誣告。

▼陳姓男子遭陳沂提告誣告罪。(資料圖/記者劉昌松攝)

▲▼控告陳沂涉嫌詐欺的資訊業者陳愷。(圖/記者劉昌松攝)

苦主陳男說,在臉書社團看到暱稱「吳oo」刊登販售中古手機廣告,就買2支小米手機,並依吳指示分別匯款1000元至某個公司帳戶及另個銀行帳戶,遲未收到貨才跑去跑報警,自己根本不認識帳號申請人陳沂,更不知道快樂冠軍公司。

檢警據陳男與賣家對話紀錄、截圖,發現無法辨識陳沂真實身份之相關訊息,被告也不知道帳戶申登人為何,且被告先前提告詐欺罪,北檢認陳沂所涉幫助詐欺等罪嫌不足,難認其所言出於虛構,與誣告罪之構成要件不同,不得僅因告訴人沒刑責結果,就認陳男有誣告故意,令其負擔該罪責;此外復查也無積極證據足證被告有何誣告犯行,依犯罪嫌疑尚屬不足,予以陳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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