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機援交未成年少女 辯「她說過了18歲生日」法官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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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老司機援交未成年少女慘了。(示意圖/CFP)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透過社群軟體群組約了一名少女小魚(化名)到摩鐵性交易,事後警方查辦相關案件時,發現小魚尚未成年,因此也將林男送辦,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在性交易前有問小魚成年了嗎?小魚回答「剛剛辦過18歲生日趴」,他才「提槍上陣」,但法官不信,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判處他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林男是去年9月間在老司機的群組「狼友們」中看到有人推薦「小楚」(化名)服務好、顏值高,心生嚮往,所以花3000元約了「小楚」出來交易,結果來的人是小魚,小魚戴著口罩素顏現身,還留著長直髮,林男沒問清楚就帶著小魚進房間。

進了房間後,小魚脫掉口罩,林男第一時間覺得她臉龐稚嫩,於是問小魚「成年了沒?」小魚回答「前陣子才在汽車旅館過18歲生日」,林男雖然還是半信半疑,但還是和小魚完成性交易。後來警方查獲小魚是未成年少女,又循線找到尋芳客林男,將他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他在群組上看到小魚的生日資料是「2001年4月11日」,所以認定小魚已經成年,而且小魚當時是素顏,無法判斷她是否成年,而且他知道這些援交少女通常會報高年齡,才沒有懷疑小魚。

法官傳喚小魚作證,小魚則說群組上的小楚照片有刺青,並不是自己,應該是林男把她和「小楚」搞錯,誤認為是同一人,法官認為,林男與「小魚」碰面時,已察覺素顏的小魚稚嫩氣息,卻心存僥倖與小魚發生性行為,因此依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有對價性交行為之不確定故意,判處他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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