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工程師眼見女性友人喝醉,藉著送對方回家的名義伸出狼爪。(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曾姓工程師先前與朋友相約唱KTV,期間看見女性友人小花(化名)喝醉,竟然動手性侵對方,甚至還拍下了性愛影片,氣得小花報警提告。台北地院考量雙方已經調解完畢,最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曾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須接受6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曾男2022年間與朋友相約,一起到西門某間KTV唱歌、飲酒狂歡,一行人一路玩到凌晨3點。由於小花在玩樂過程中不斷飲酒,醉得走路不穩、需要人攙扶,曾男於是陪同小花返回住處。
豈料曾男將小花扶進門以後,發現小花不省人事,竟然因此心生歹念,在客廳親吻、摟抱小花,並且嘗試將對方的衣服脫掉。小花發現曾男動手動腳,當即表達拒絕,奈何因為不勝酒力,最終仍遭曾男抱到床上侵犯。
▲曾姓工程師眼見女性友人喝醉,藉著送對方回家的名義伸出狼爪。(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曾男除了侵犯小花以外,還拿出手機開始拍照、錄影,將小花遭到強暴的過程完整紀錄了下來,一共拍了26張照片、1段影片。小花清醒以後怒不可遏,決定報警處理,透過法律途徑找回公道。
不過,曾男挨告以後與小花調解成功,並且依約給付80萬元,台北地院法官審酌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處曾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且在判決確定起3年內,需要接受6場法治教育課程。除此以外,曾男用來拍攝私密照的手機,以及侵犯過程中所拍下的性侵影片、照片全數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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