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天母超夯甜點店連市長都愛!老闆「太愛呼麻」被抓4次這下慘了

▲▼     天母知名甜點店負責人涉毒遭逮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北市天母知名甜點店盧姓創辦人於林森北路酒店吸大麻,遭法院裁定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資料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天母知名甜點店盧姓創辦人於住處栽種大麻,被依製造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未引以為戒的他,陸續3次又因吸食大麻遭抓包,檢方均予以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豈料,日前他赴林森北路酒店,再施用大麻,士林地檢署開鍘聲請送勒戒法院裁准,昨(26)日盧男已悄悄前往新店戒治所。

據悉,2020年11月2月盧男施用大麻,檢方予以緩起訴,並於2021年2月3日至2022年6月2日接受戒癮治療,同年7月7日盧又施用毒品,獲緩起訴處分;2022年11月8日,盧男第3度施用毒品,檢方予緩起訴,期間為1年6月(2023年2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此外未曾接受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處遇等。

不過,盧男仍不自愛,今年2月1日在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酒店內,第4度施用第二級毒品大麻,尿液經送檢驗後,呈第二級毒品大麻陽性反應。檢方認定盧男多次施用大麻,前後3次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卻仍緩起訴期間再犯,顯見自我約束能力不佳,益徵戒癮治療對其效果不彰,不適合再度接受戒癮治療,因此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

▲▼     天母知名甜點店負責人涉毒遭逮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天母知名甜點店負責人多次吸食大麻。(資料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上月底,士林地院認檢方聲請無違法或事實認定錯誤,也無明顯裁量怠惰、恣意濫用裁量或違反比例原則等重大瑕疵,故裁定准許。

盧男於本月26日上午前往法務部矯正署新北新店戒治所,預計約1個月後,若經戒治所人員評估「已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才有可能執行完畢釋放出所。

據了解,盧男擁2家甜點店營業尚未受到影響,店面仍有其他師傅進行烘焙製作,但原本預計重新開幕的吐司店則暫時延遲。

年約40多歲的盧男,為線材加工廠台商二代,因想學習手藝,先是靠著投資烘焙坊累積經驗,又到大阪甜點學校拜師學藝,學成後回台砸下500萬元創業開甜點店,而其精緻美味的甜點,也成功在天母一帶打響知名度。

落入毒品陷阱的盧男,2020年11月間在某酒吧向一名外籍人士取得10顆大麻種子,並在網路上自學栽種大麻技術,以及購買種植大麻的設備、肥料,接著在自家內種植大麻,等到大麻葉成熟後,再以陰乾或風乾的方式讓葉片乾燥,並製成可以施用的程度,但盧男種植的大麻因為乾燥失敗而未成功製成。

▲▼             。(圖/翻攝自Facebook/該甜點店)

▲盧男經營的甜點店連時任市長的柯文哲都曾登門品嚐過。(圖/翻攝自Facebook/該甜點店)

不過,盧男的行動早已被桃園市警局刑警大隊盯上,並於2020年11月4日持搜索票前往其住處搜索,盧男人贓俱獲,事後也被檢方依法起訴。

法官審理時勘驗盧男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他曾與友人討論如何種植及製造大麻,而內容顯示,盧男曾表示其種植的大麻尚不能施用,仍須等待乾燥等。另外,盧男也坦承大麻是他自行購買而來,法官因此認定其犯行,最終依製造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30萬元,及須服240小時義務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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