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鄰居吃年夜飯太吵!恐怖男雙刀綁手掌狂捅4人 判4年10月定讞

▲一家四口在吃團圓飯時,遭鄰居持刀闖入亂砍,屋內血跡斑斑。(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一家四口吃團圓飯,竟遭男子持刀闖入砍殺,當時現場血跡斑斑。(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樹林高姓男子,2023年1月除夕夜時不滿鄰居吃年夜飯發出太多噪音,竟在酒後持刀上門理論,最後砍傷一家4口,傷者腹部遭穿刺且臟器外露,當場肚破腸流,還好送醫後全都撿回一命。高男犯案後打電話到警察局自首,最高法院審理後,依照4個殺人未遂罪將高男判刑4年10月定讞。

據了解,61歲的高男平日獨居,與被害人一家比鄰而居,平日就嫌棄對方家中太吵,雙方間一直有糾紛。判決指出,本案發生在2023年1月21日除夕夜,晚間7點多,正是家家戶戶開心團圓吃年夜飯的時間,高男嫌對方家中太吵,萌生殺意。

他以橡皮筋將長刀、水果刀分別綑綁在自己的左右手掌,然後按鄰居的門鈴。鄰居家中33歲的兒子前來應門,高男不是說恭喜恭喜,竟然是先以三字經問候對方,更接著說「都給你們死!」雙方爆發口角,最後高男持刀闖入,大喊:「我要讓你們全家死」,對一家四口開始瘋狂砍殺。

其中3人被砍倒在地,有2名傷者還因腹部遭穿刺且臟器外露,當場肚破腸流;另1名家人則衝上樓躲藏。高男行兇後步出門大喊「我1個換4個划得來」,隨即走回家打電話報警。警方緊急將4人送醫,全都撿回一命。檢方最後依照「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將高男重判,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男賠償120萬元。另外高院也認為,高男罹患適應障礙症及酒精使用障礙症,因長期壓力積累,無法排解,有情堪憫恕的適用;再加上他自首得以減刑,最後高院輕判高男有期徒刑4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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