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宮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高中生去年底帶著寵物守宮到某家動物醫院求診,獸醫認為守宮太瘦有生命危險,還說「照了X光可能變白痴,你要不要照」,讓高中生氣炸,跑到動物醫院的Google評論寫下「不會醫就算了」、「沒醫德也沒口德」的差評,動物醫院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4萬5000元,但法官認為高中生的評論屬言論自由範圍,判他免賠。
判決指出,高中生是去年5 月25日和媽媽一起攜帶飼養的守宮到這家寵物專科醫院看診,獸醫師初步檢查後認為守宮體重過輕、腹腔有軟殼,建議拍攝X光做進一步檢查才能確認病情,並請高中生簽署拍攝X光同意書,結果引起高中生和媽媽的疑慮,頻頻向醫護人員詢問相關細節,獸醫告知「守宮懼光,算是夜行性動物」、「X光照了可能會變白癡,你可以接受嗎?」。
高中生覺得獸醫才看診3分鐘,就做出要照X光的診斷,過於草率,於是跑到獸醫院的Google的評論區,寫下「不會醫就算了」、「沒醫德也沒口德」的內容,後來醫院發現,氣得提告名譽權受損,求償4萬5000元。
法院審理時,高中生辯稱是因為看診後獸醫師建議照射X光,他僅提出相關疑惑並詢問醫師,並非質疑醫師專業,亦非誣指醫師診斷為隨意看診,發文只是將當日看診所經歷之不愉快經驗,透過網路社團分享,提供經驗向飼主說明應慎選動物醫院以提供愛寵更好的治療,文章不帶任何情緒字眼或人身攻擊之不恰當言論。
法官認為,高中生使用「沒醫德」、「沒口德」等字眼或許較為激進,但與出於惡意無事生端之肆意污衊、動機出於詆毀他人名譽之情形有別,仍屬可受公評之事項而為評論,未逾越言論自由合理之限度,並沒有侵害獸醫院的名譽權,因此判高中生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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