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男友騷擾!女員工上班4天求老闆護送 從公司%%到家被抓包

▲▼性侵,上床,做愛,性愛。(圖/翻攝pixabay)

▲桃園重機行女員工剛到職就和老闆搞上床,上班不到3個月就得賠12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重機行老闆雇用女員工小詩(化名),不料小詩才到職第4天兩人就滾上床,激戰地點遍及公司、車上、住處、摩鐵,兩人姦情不到3個月就曝光,闆娘怒告小詩求償2百萬。桃園地院審理,判小詩侵害配偶權,要賠12萬元。可上訴。

正宮指出,她和丈夫共同經營重機行,去年10月公司雇用女員工小詩,小詩卻藉口遭前男友騷擾,拜託丈夫護送她回家,再趁兩人獨處時試探、討好丈夫,並和丈夫發生性行為。

正宮說,她直到去年底才發現兩人姦情,丈夫也坦承從小詩工作第4天起,兩人就多次發生性行為,地點包含公司辦公室、公司貨車、轎車、摩鐵等地,還把小詩帶回家激戰,讓她聽了大受打擊,因此罹患憂鬱症,提告對小詩求償2百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詩表示對正宮指控沒有意見,她確實和老闆發生性行為,她想和正宮和解。法官審酌小詩高中肄業、目前待業等情,判她侵害配偶權要賠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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