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竟對癌母潑油點火,但父母均原諒他,最高法院輕判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黃姓男子2022年9月間,在吸毒後持潤滑油潑灑罹患癌症的母親頭部,並以打火機點燃。癌母大聲呼救,家人趕緊協助滅火,僅燒掉母親部分頭髮。黃男被依照「家暴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但因癌母與父親均原諒黃男,最高法院輕判2年10月定讞。
判決指出,曾有公共危險前科的黃姓男子,2022年9月間,在施用安非他命毒品後,晚間6點左右,持潤滑油與打火機走向客廳中罹癌臥病在床、身體孱弱的母親。黃男隨後將潤滑油潑撒在母親頭部,母親大呼救命,但黃男立即點燃打火機,母親頭部起火燃燒。
在廚房的弟弟聽到呼救後趕緊前來,發現母親頭部著火,哥哥還拿著油罐持續倒油,並企圖再以打火機點火。弟弟上前搶下哥哥手中的油罐、打火機,並協助母親拍熄火燄。還好搶救得當,母親僅部分頭髮被燒光,沒有更大的傷害。檢警偵辦後,依照「家暴重傷害未遂罪」嫌對黃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黃男辯稱當時因吸毒已失去辨識行為能力,請求減免刑責;但法院發現,警方到場時黃男還對答如流,甚至要求看筆錄資料,顯見他並未失去辨識行為違法能力,必須負責。
不過被害得癌母與父親,均表示願意原諒黃男,希望給他一個自新機會,因此法院酌減刑度,一審判刑後上訴二審,二審高等法院也因此減刑,輕判有期徒刑2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8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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