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開氣結」指侵人妻 推拿師上訴辯治療:她女兒全程觀看 

▲王姓男子於2020年4月間到桃園市某按摩店消費,不滿按摩女服務不佳欲退費,雙方起爭執,王男伸手抓了按摩女右胸一把,事後挨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南投老推拿師因用手指侵入女客人的肛門和陰道「推拿」,遭判8月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賴姓推拿師從業30年,在為女客人推拿時,將手侵入她的陰道和肛門,被女客人指控性侵,告上法院,法官判定賴男犯行屬實,處8月徒刑。賴男再上訴,辯稱他的手法比較特殊,不分男女都會伸進肛門或陰道治療,不是只針對這名女客,何況女客的女兒當時在旁全程觀看,他不可能有性侵犯意。不過台中高分院不採信,駁回他上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小柔(化名)因有脊椎疼痛宿疾,透過友人介紹賴姓推拿師,於去年7月17日在老公和女兒陪同下,前往賴男工作室治療。不料賴男竟起色心,趁何姓女助手不在場時,要小柔俯臥,以「治療坐骨神經、撥正腰椎盤突出」為由,以手侵入她肛門,又要小柔翻身正躺,假借幫她「調整鼠蹊穴」、「拉開氣結」,對她指侵得逞。事後小柔因脊椎疼痛未改善,到醫院就醫時,經醫護人員告知推拿不能有侵入性治療行為,才發現受害並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賴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賴男從事推拿整復工作30年、經濟小康,犯後未能和小柔達成和解等情,依對於因其他相類醫療關係受自己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為性交之行為,處8月徒刑。

賴男覺得判太重又上訴,表示自己雖然有用手侵入小柔身體,但目的是要幫她治療痠痛,並沒有性侵的犯意,他不分男女都會把手指伸入肛門或女性陰道,由體內推開造成客人痠痛的氣節,以緩解客人痠痛症狀,並非只有對小柔這樣做,他也曾將手伸進小柔丈夫的肛門治療,既然她丈夫帶她來,應該有事先對小柔說明,他的推拿手法比較特殊。

賴男說,進行療程時,他均有說明並獲得小柔同意,整個過程只有2分鐘,他也有戴手套,且小柔丈夫就在隔壁大廳,女兒則在旁全程觀看,他怎麼會在這種情形下產生性侵犯意。

法官認為,賴男的推拿方式已超出民俗療法的按摩推拿範圍,且賴男也自承「我知道我的執照不可以做侵入性行為,本案推拿方式沒有醫學理論基礎」,顯然自知對小柔的治療,並非正當醫療行為,既然賴男的侵入性推拿無醫學理論基礎,又構成性侵害行為,便不屬於醫療行為,駁回賴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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