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嫌未標明「證據在哪一頁」判不受理 法界炸鍋:快退休擺爛!

▲新竹地方法院,新竹地院外觀。(圖/記者王致凱攝)

▲新竹地院法官陳健順多份判決在司法圈引起爭議。(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竹地方法院待退法官陳健順近來屢屢出現爭議判決,除了批評檢警查緝詐團人頭帳戶,是在「浪費司法資源」,24日針對一起竊盜案件,違背審判規則,以檢察官沒有寫出證據在卷宗的「第幾頁」、「影響法院審判效率」等理由,判決公訴不受理,法院同僚看不下去,批陳健順「荒腔走板」,更有檢察官譏司法院長許宗力只顧著忙廢死,不管司法與人民的距離。

法官陳健順曾調高院二審辦事3年,擔任過庭長、審判長,在2016年間,就曾在審判一件公然侮務案件時指出,罵人「垃圾」屬於人與人溝通之間的負面評價,被告因無真實惡意獲判無罪,結果高院直接推翻陳健順見解,改判被告有罪確定。2024年間,陳健順又另外在1件詐團人頭帳戶的無罪判決中指出,若繼續輕易起訴、認定這種人頭案件有罪,「整體司法審判及偵查系統陷入案件泥沼之中而無法自拔,此雖極無奈,實則咎由自取也。」

即將在7月退休的陳健順,在6月24日做出另一項引發爭議判決,新竹王姓男子順手牽羊,偷走機車前置物箱內的錢包、學生證,被依竊盜罪起訴,檢察官依實務做法,在起訴書中列舉證據清單,包括被告供稱取走錢包的過程、監視錄影畫面翻拍照片30張等。

但陳健順卻在簡式判決中指出,檢察官應該在證據清單中,詳細指明證據出處,例如在警詢筆錄第幾頁有何具體內容,否則只是「空泛」列出證據,否則法院耗費時日尋找證據所在,「嚴重影響法院審判案件之效率」,最後以起訴程序違法為由,判決這起竊盜案公訴不受理。

▲▼法官,司法,法槌,法律。(圖/pixabay)

▲有法官不認同陳健順的法律見解,批評判決內容是「荒腔走板」。(示意圖/pixabay)

這種特殊意見,不但與《國民法官法》新制,力求檢察官避免在起訴書類中,讓國民法官產生誤導、先入為主觀念的要求大相逕庭,檢察官更是憤憤不平,質疑陳健順法官的意思,「是要檢察官直接寫判決書嗎?」

法官內部論壇也對這件竊盜判決感到不滿,「簡式判決,刑事訴訟法就是規定要為有罪判決(指若無法直接判有罪,應回歸正常訴訟程序),你(指陳健順)硬是違反規定要判免訴,甚至主張簡式審判程序可以判無罪,那是因為後續的爛攤子你不用扛」,「我不認為你這叫有guts,更像以鄰為壑」。

法院同僚不以為然的認為,陳健順大可投書放砲,罵罵許宗力或罵罵法務部長,「但你都不是,以幾篇荒腔走板的判決,自以為是的展現的正義,但實則違背法律規定,後續的包由同事承擔,這不是一位資深的大學長該留下的風範」。

北部1名檢察官更直接點名許宗力,「司法院形象已日益崩壞,導致今年檢察官申請轉任法官之人數創下近年新低,迄今對本件仍默不作聲,毫無作為。而許宗力因眷戀權位,未循憲政慣例辭職,現階段只顧藉由籌劃廢死謀求歷史定位,在貪圖個人美名時,是否應檢視一下司法與一般民眾的距離,已經越來越遠。」

新竹地檢2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尚未收受這件竊盜案判決書,但根據司法院的公開查詢系統,認判決所載理由違背法令,將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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