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後兩人都沒連絡。(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情侶爭吵在所難免,不想硬碰硬吵個你死我活,很多人會選擇冷戰,就有網友表示,跟男友交往1年半,上周日吵架後,男友說要靜一靜,至今都沒有再碰面,也沒有聯絡,感覺自己像是單身,好奇情侶間多久沒聯絡就算是分手了,對此,網友認為,消失3天就可以掰了。
女網友在Dcard發文,「情侶幾天沒聯絡可以默認對方分手了?」與男友交往一年半,一個住新竹,一個住台北,每個月見2次面。然而,上周日兩人通電話吵架,男友說想要冷靜,她也尊重男友的決定,「到現在我們完全沒聯絡,我也不知道可以不可以密他」。
將近一周沒有聯繫,讓她有種單身的感覺,她想要與男友好好溝通,但對方卻總是冷處理,由於是第一次交男朋友,不知道該怎麼辦,「如果一直沒聯絡,是不是能認定對方已經覺得分手了呢?或是一直沒聯絡基本上跟分手也沒兩樣,我該默認我們分手了嗎?」
貼文一出,過來人表示,通常3天是極限,「差不多三天吧,如果你對他很心死,1天沒聯絡就可以了,然後記得下次不要談遠距離戀愛」、「國際慣例是3天」、「曠職三天,解僱」、「我個人是3天,超過72小時,心已死」、「直接問他現在到底要怎樣,如果不回就說再見」、「我女友跟他學長都不會超過3天沒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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