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遭職場霸凌輕生 監察院糾正嘉義市府&嘉北國小

▲▼  嘉北國小創新「得來速」車道 學生家長接送安全又方便。(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嘉北國小校園一隅。(資料照/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2021年嘉義市嘉北國小因教室安裝監親器,演變成代理老師輕生及校長請辭事件,監察院調查後,認為趙姓前校長涉有「權力濫用」,且嘉義市政府調查及處理程序涉有重大瑕疵,未依調查結果完成究責,因此通過糾正嘉義市政府及嘉北國民小學。

監察委員指出,趙前校長在未經家長及教師同意下,強制於教室內裝設監視器監看特定學生,致新進陳姓代理教師因理念不合請辭,然趙前校長卻召開臨時教師晨會公審陳師辭職原因,陳師事後向教育處及勞動部申訴遭職場霸凌,卻遭趙前校長於媒體發表不實言論引發網路霸凌效應,致釀陳師輕生憾事。

調查報告指出,趙前校長召開臨時教師晨會,要求同仁對陳師離職原因提出質問,公然指責陳師經營班務作為形同公審;該會議對陳師有特定目的性及針對性,將私人離職理由攤開在眾人面前檢視,前開作為確有使陳師感到受挫、羞辱與受傷;另趙前校長於媒體發表「學生遭剪髮事件卻未獲陳師處理」等言論,致後續衍生網路霸凌內容及陳師自戕事件,足證趙前校長未善待同仁。

監察委員續指,嘉義市政府教育處卻將陳師辭職案調查說明報告供被檢舉之趙前校長參閱修正,且未就重啟調查後之職場霸凌小組調查報告結果究責涉「權力濫用」之趙前校長,僅以其請辭視同負起責任,嘉義市政府及嘉北國小相關調查及處理程序均涉有重大瑕疵。

因此,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監委葉大華所提之調查報告,糾正嘉義市政府及嘉北國民小學,並促請嘉義市政府應參照新訂之不適任校長處理辦法重新檢討議處趙前校長違失行為。

監察委員認為,本案凸顯代理、代課教師,欠缺與一般正式教師在職場應有相同之基本工作人權及尊嚴,為確保學生受教品質,營造代理代課教師尊嚴之教學環境,教育部允應就代理、代課教師工作權及工作環境之改善持續研議友善合理之申訴救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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