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阿嬤有福了!瑞典通過「有薪育孫假」 幫帶金孫能請3個月

▲▼瑞典通過相關法律,允許祖父母申請「育嬰假」帶孫子。(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瑞典通過相關法律,允許祖父母申請「育嬰假」帶孫子。(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羅翊宬/綜合報導

位於斯堪地那維亞半島的北歐國家瑞典擁有1049萬人口,儘管國家以課重稅聞名,但其發展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卻是全球先進國家的典範,號稱能照顧人民從搖籃至墳墓。如今,瑞典又推出新法,允許祖父母能夠在孩子1歲時申請帶薪「育孫假」,最長可以請3個月。

根據《美聯社》,擁有349席的瑞典議會繼去年12月批准政府關於移轉父母津貼的提案以後,當地時間1日再度推出一項頗具開創性的新法律,允許祖父母可以在孩童1歲以前,在照顧孫兒的同時享有帶薪的「育孫假」,最長可以申請3個月,屆時孩童的父母親也可將豐厚的育嬰價津貼移轉給帶孫的祖父母。

依照瑞典政府機構社會保險局規定,孩童的父母最多可以將45天的育嬰假期轉移給他人,至於單親父母則是最多可以將90天的育嬰假期轉移給他人。

報導指出,瑞典的民眾在孩兒誕生時,能夠有權利「不用工作」,因為政府會依據每個孩子發放為期480天(16個月)的撫卹津貼,其中有390天的撫恤津貼是依照每個人的全部收入所計算,至於剩下的90天則可以獲得每天180瑞典克朗(約新台幣518.5元)的固定額數。

瑞典的父母甚至能夠擁有其他福利,在孩童8歲以前可以減少工作時間,至於政府雇員則可以在孩童12歲以前減少工時。

據悉,瑞典的社會福利制度首屈一指,早在50年便創全球之先河,透過立法讓父親也能享有與母親相同的育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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