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國內神經治療權威鄭宏志醫師遭指控,為冒領衛福部感謝北榮配合執行國家重大防疫貢獻獎勵金,進而指示張姓女秘書偽造假會議記錄,2人被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今(2日)士林地院首開庭,鄭解釋,當時因病住院數日,在電話中只給予張姓秘書建議「獎金平均分配」,強調自己沒有犯罪。
▲時任北榮總神經修護權威醫師鄭宏志遭檢舉與張姓女秘書冒領衛生福利部COVID-19治療獎勵金。(圖/記者黃宥寧攝)
67歲鄭醫當庭喊冤說,2022年12月31日因急性盲腸炎破裂住進急診室,隔年1月8日才出院,期間無法進食、身體虛弱,1月5日接到張姓女秘書電話問「疫情獎勵金分配意見」,感到很納悶,因爲自己非主辦,且當時請病假還在休養,職務代理人為黃姓主任,當下僅給「平均分配」意見,並強調按醫院規定辦理,張女應該找同辦公室的吳姓總醫師報告給職代處理。
張女也一度哽咽說,自己跟鄭醫師15年,是底層員工,職責是完成主任交辦的事,包含院內各行政事務,小到幫鄭排藥盒、剪白髮,實際上有沒有開會不知道,全經吳醫、鄭醫同意才蓋章,不可能私自做一個全院都看得到的文書。
▼鄭宏志赴士林地院開庭。(圖/記者黃宥寧攝)
鄭辯護律師劉博文說,鄭不是發放獎勵金的人,應該是神經醫學中心主任,住院期間有職代,不可能指示張女,而吳醫就坐在張女前方,要找吳或職代並不難,鄭不需指示張犯法,應該是張女個人理解製作會議記綠,況且此件鄭沒分到半毛錢。
張女其律師稱,會議紀錄獎金分配是在全院流通,甚至收到獎金的人都會有留存,被告不知道,如果有偽造的情事極有被發現,且吳姓醫師也證稱,張曾多次提交文件予其蓋章,故張女無需觸法。
公訴檢察官表示感謝2位做否認答辯,全案移審理庭。
庭後,鄭醫受訪無奈說「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當時自己生重病,只是接個電話且不是主辦人,所有的罪卻往自己身上套。
另,鄭醫遭控藉辦理採購勾結廠商收取回扣,協助得標後業者再以低規器材交貨,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目前由檢方全力偵辦中。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