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將小琪帶回家,對方想以性服務換取安全帽,結果他完事挨告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大生帶女同學小琪(化名)回租屋處,並且相約以性服務換取安全帽,不料完事後竟挨告性侵。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林男與小琪是同一所大學的同學,2022年6月間參加完聚會以後,相約回到林男的租屋處聊天。不料喝了酒以後,林男竟將小琪壓制,並且動手侵犯逞慾,直到林男的女友返回租屋處,她才得以逃脫。
事後小琪報警提告,控訴林男強制性交。對此,林男則是喊冤,他們回到租屋處以後,原先只是小琪邊喝酒邊跟他聊天,過程中小琪看上了他擺在衣櫃上的安全帽,他於是建議,若真的想要的話可以花錢買。
當時林男並未在這個話題上多停留,不過後來小琪再度開口詢問安全帽的事,並且表達想用性服務換取安全帽的意願。他也半開玩笑地說「要不要幫我打XX」,眼見小琪點頭應允,雙方才開始這場交易。
▲林男將小琪帶回家,對方想以性服務換取安全帽,結果他完事挨告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小琪服務到一半手痠,林男於是自行接手,但因為一直看著小琪的私處,讓他感到慾火難耐,最後情不自禁地與小琪發生性關係,當下小琪「沒有反抗也沒有說什麼」。不過,性行為進行到一半時,林男的女友突然回家,雙方性行為被迫中斷,他嚇得趕緊叫小琪躲進廁所,不過仍舊被女友抓包,小琪也因此趕走。
2人發生關係以後,小琪還曾致電林男,不斷哭著道歉,害他被女友責罵,感到相當不好意思。不料事後小琪又向學校老師控訴,自己遭到性侵,更是哭訴「我覺得好髒」。
對此,林男的女友則表示,當時返回租屋處以後,發現門打不開,並且聽到男女在聊天的聲音,不過並未聽見有人尖叫、求救聲,後來男友開門以後,她看見廁所的燈,確定廁所裡有躲人,因此把小琪揪出來以後,立即宣示主權、並將人趕走,過程中小琪的表現看起來十分心虛,男友則是一副做錯事的表情。
此外,小琪在訊問時說法明顯矛盾,且又說出「不知道她接下來會做什麼,所以就只能照著他講的」等話語,加上離開林男租屋處以後的態度,明顯與一般人遭到侵害的反應有異,因此可合理懷疑真實性。
林男一審被判無罪,檢方對此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定,檢察官所舉的證據,於通常一般人仍有合理的懷疑存在,尚未達到可以確信真實之程度,檢察官所舉的證據,也難以證明林男有這些犯行,因此一審諭知無罪的判決並無不合,應予維持,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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