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召。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戶籍在南投縣的一名23歲蘇姓男子,收到為期5天的教育教召後,卻故意不去,遭南投後備指揮部依法起訴。對此,南投地方法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蘇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蘇男是受列管的後備軍人,也是2023年博愛甲字第251705號教育召集的應召員,本應於2023年7月10日到南投縣某國小報到並參加5天的教育召集。
然而,蘇男知道爸爸代收教召令後,卻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未依規定前往報到,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事後,蘇男警訊時也認罪。
法官認為,蘇男依法有應受教育召集的義務,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影響國家對教育召集訓練之順暢、國防安全及後備管理的有效性,所為實有不該,惟念被告犯後尚能坦承犯行,自陳教育程度為國中畢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量刑事項等,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蘇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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