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選罷法門檻能救謝國樑? 藍智庫:修法後進行中罷免案可適用

▲基隆市長謝國樑出席基北北桃市政會議聯訪。(圖/記者林敬旻攝)

▲基隆市長謝國樑。(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國民黨提出「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綠委質疑自肥,要求如果通過下屆立委才能適用,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更說,若真的修法,第一個效應就是把謝國樑送上「斷頭台」。國民黨智庫表示,根本不存在「自肥」爭議,並指綠扯出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499號,卻故意不提「實體從舊、程序從新」法規適用上的重要原則,企圖欺騙不懂法律的社會大眾,智庫並強調,基於罷免門檻屬程序事項,基於程序從新的法理,修法後就可以適用於進行中的案件。

國民黨智庫指出,法律原則上不能溯及既往,只能向後生效,基於不溯既往的原則,「實體從舊、程序從新」是法規適用上的重要原則,亦即實體規定向後生效,「法律規範的事實發生在修法後,適用修法後的法律,而程序規定則適用新法,進行中的事件,涉及程序的部分,應立即適用修法後的法律。」

國民黨智庫強調,基於上述法理,立委修法延長「任期」,任期是實體事項,當然只能適用在「下一次選舉選出的立委」,立委修法「罷免門檻」,罷免門檻是程序事項,程序從新,修法後就可以適用在還在進行中的案件。

國民黨智庫提及,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如果這次修法成功,新罷免規定應自法律公布後生效,並沒有所謂「這一屆」或「下一屆」的問題,民進黨立委故意誤導這一屆不適用,恐怕才是一種自肥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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