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秘書室楊姓助理員於20年前涉嫌強盜性侵案,桃園市消防局指出,楊員已停職,靜待司法審判結果。(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消防局秘書室楊姓助理員去年2月間涉嫌約砲女網友,還趁對方服藥後性侵得逞,事後刪除對話紀錄不告而別,警方比對DNA發現他還涉北市2002至2003年間3起持刀強盜性侵懸案,桃園地檢署已於今年3月起訴並移審,全案正由桃園地院審理,目前楊男羈押中;桃園市消防局指出,針對楊員涉案部分,此案部分已逾追溯期,但消防局仍依公務員懲戒法程序,停止其職務且將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後續將依相關程序靜待司法審判結果。
檢警調查,40歲已婚楊男於去年2月21日凌晨1時許在某交友軟體找尋約砲對象,因而結識某女網友,還駕車趕赴女方位於台北住處,因女網友躁鬱症發作,吃藥後全身無力且逢生理期無意發生關係,楊男仍不顧其拒絕性侵得逞,事後刪除雙方在交友軟體、Line對話紀錄等訊息後離去,女網友於凌晨打電話向家人求救,事後因病發住院,同時向北市警方報案。
北市婦幼警察隊於去年10月3日上午至楊男位於桃市消防局秘書室辦公室搜索,在其電腦內發現「花冊」檔案,內有多名女子遭偷拍影片與照片等檔案,除受害女網友外,還有其他受害女子偷拍影片,經查受害女子也是某交友軟體會員,警方主動聯繫被害女子,才知慘遭楊男偷拍。
桃檢複訊時,楊男坦承與女網友有過親密關係,但否認對其性侵,辯稱不知道女網友為身心障礙患者,因其要求發生性關係,且談妥發生一夜情;女網友則指控,當時病發藥效發作又適逢生理期,她拒絕卻遭楊男硬上,事後只想趕快清洗,沒想到楊男趁其沐浴清洗時,刪除其手機對話資料逕自離去等事實。
桃園市消防局表示,楊姓人員職稱與服務年資因事涉個資法,不便提供;有關楊員涉及的性侵強盜懸案,已逾20年追訴期限,且發生時間楊員並非消防局服務任內,消防局仍依公務員懲戒法程序停止其職務,並將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中,消防局後續將依相關程序,靜候司法審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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