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A去年搭乘火車時,在列車上遭到男子阿興(化名)襲胸性騷擾,鄰座女乘客見狀,立刻透過手機打字關心「妳有發現妳旁邊那個男生怪怪的嗎」,她才鼓起勇氣求助,並打電話向台鐵通報,成功將色狼逮住。彰化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此案事證明確,並依性騷擾罪,累犯,判處阿興有期徒刑1年2個月。
▲鄰座正義姐目睹A女受到性騷擾,立刻透過手機打字關心。(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A女去年搭乘火車時,遭站在走道上的阿興數次碰觸手臂、肋部以及胸部等隱私部位,鄰座的正義姐發現異狀之後,立刻用手機備忘錄打字關心「妳有發現妳旁邊那個男生怪怪的嗎」,她也透過手機打字表明遭到性騷擾,兩人隨即撥打台鐵緊急通報電話1933尋求幫助,這才成功將色狼逮住。
阿興到案之後矢口否認性騷擾,強調自己只有碰到A女手臂,沒有碰到其他部位。但在監視器影像截圖照片中,當時車廂內還有許多空位,阿興卻偏偏要站在A女座位旁邊的走道上,而且監視器也有明確拍到他襲胸的動作。
正義姐也作證表示,有看見A女受到阿興性騷擾。彰化地院法官認為,綜合種種證據看來,本案事證明確,阿興自始至終均否認犯罪,未能與A女達成和解,考量到他過往有乘機猥褻、性騷擾等前科,入監執行完畢僅僅4個月又再犯,因此依性騷擾罪,累犯,重判1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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