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佩蓁/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許姓少女在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姜姓男子,並向對方借款6000元,事後許女還不出錢,姜男暗示她可以肉身還債,許女的洪姓男友得知後氣炸,竟夥同4名友人設局仙人跳,將姜男騙到汽車旅館暴打一頓後,再強逼他打手槍,並把精液塗抹在許女下體,製造性侵假象,向姜男索討20萬元和解費。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洪男等6人設局仙人跳姜男,遭判刑4到6個月不等。(圖/記者林悅翻攝)
判決指出,姜男在網路交友軟體認識1名未成年許姓少女,許女因沒錢繳電話費,向姜借款6000元,事後姜男在討債時暗示許女可以發生性行為還債,許女的洪姓男友得知後暴跳如雷,竟夥同陳姓、曾姓、李姓、王姓等4名友人設局仙人跳姜男。
2022年11月27日晚間,許女邀約姜男到永康區一間汽車旅館,並同時聯絡洪男等5人,待許、姜一進入房間時,洪男等人就馬上衝進去房間,徒手毆打姜男逼迫他承認與許女發生性關係,接著又要他打手槍,並將精液塗在許女下體,製造姜性侵許女的假象,並將過程以手機錄影,藉此威脅姜男支付20萬元和解金,否則就將他押往別處繼續毆打。
▲警方趁姜男被押去領錢的空檔救人。(圖/記者林悅翻攝)
姜男為了籌錢,打電話向姊姊求助,由姊姊匯款5萬元後,家人立即報案,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查看,趁同夥正要押姜男外出至超商領錢時救人,並當場將許女及洪男等6人逮捕。
台南地院審理認為,洪男等4人僅因姜男暗示許女可以肉身償債等言語,竟糾眾毆打姜男,並營造性侵假象恐嚇對方交出財物,經警方及時到場阻止,姜男才未交付金錢,洪男等人所為恐嚇取財犯行止於未遂,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分別處洪男6個月、王男5個月、陳男4個月、李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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