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姓律師涉嫌在職前訓練時,對女同學伸狼爪性騷擾3次,遭檢察官提起公訴。(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蕭姓律師在職前受訓期間遭申訴,多次突襲式地伸手碰觸女同學的腰、腿甚至胸部,有被害人向友人訴苦時,又氣又不解,為什麼蕭男總是對她毛手腳,經5名被害人申訴,蕭男因違反律師倫理,遭評定律訓不合格,但蕭男仍矢口否認有不禮貌動作,並自費完成訓練取得律師證書,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蕭男涉嫌在2023年間3度犯下性騷擾罪嫌,3日依法起訴。
蕭男長相俊俏清秀,畢業於台北大學法律系,曾任高院法警,2022年律師高考及格,2023年參加全國律師聯合會受法務部委託辦理的第31期「律師職前訓練」,但在全聯會律師研習所為期1個月的受訓期間,陸續有5位女同學指控蕭男涉嫌性騷擾。
被害人大多指控,蕭男會趁人不注意時,從旁邊或後方突然靠近,趁勢伸手觸碰、撫摸騷擾女性,全聯會接到投訴後召開考評會,認為蕭男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律師職前訓練規則》情節重大,決議評定蕭男不合格,後來蕭男申請自費重訓,並完成實習時數,取得律師訓練合格證書,但因尚未到律師公會辦理登記,目前還無法接案執業,但只要他完成登記就可以接案執業。
▲蕭男原被全聯會決議律師訓練不合格,但已自費完成重訓。(示意圖/pixabay)
不過5名被害人遭遇曝光的時候,大多已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僅1名被害女同學來得及提出刑事告訴。檢察官調查,蕭男在2023年10月2日,律訓同學聚餐時,突然以右手撫摸坐在一旁的被害人左大腿2到3秒,被害人嚇得只能拿餐廳菜單遮擋隔絕鹹豬手。
當天聚餐結束後,蕭男與被害人搭同班捷運回家,被害人先到站要下車時,蕭男又趁著告別說再見的時候,趁被害人走出車廂之際,伸手撫摸被害人左側腰際;10月20日晚上,蕭男又趁律訓班舉行麻將比賽時,趁被害人在拍攝獎盃照片,從左後方靠近,伸出右手手背碰觸被害人左側臀部。
因有目擊者指證看到蕭男的舉動,另有證人作證,曾在第一時間聆聽被害人訴苦時,被害人對自己為何一直被蕭男欺負感到不解,甚至為此氣到哭;檢察官認為,蕭男都是在被害人無預料的情形下碰觸隱私部位,顯然是以突襲式、出其不意的方式犯案,在被害人感受不適並閃躲後,馬上停止行為,屬於性騷擾行為,請法院分3次犯行各別論罪判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