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員警放走無牌違停車輛,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圖,士林地檢署/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劉人豪/台北報導
北市社子派出所的應姓、葉姓員警,2022年處理民眾檢舉違停,到場後見車輛未掛車牌,未開立紅單僅叫違停駕駛開走,檢舉違停的民眾到現場看員警處理狀況,發現2警的行為後向士林地檢署告發,檢方偵結後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2名員警。
根據起訴書,2員警於2022年8月11日,前往士林處理違停紅線的無車牌車輛,不過2員警沒有開單,而是讓駕駛開走,讓駕駛免繳罰鍰以及拖吊保管費用,檢舉違停的黃姓民眾回到現場查看員警處理結果,發現2員警把駕駛放走,於是向士林地檢署告發,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起訴2名員警。
社子派出所指出,尊重士林地方檢察署調查結果,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請警察局將2員先予停職,靜候司法調查,將秉持毋枉毋縱立場,全力配合士林地方法院審理。
社子派出所表示,本案將待偵審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也將運用各項會議、常年訓練及集會加強法紀教育,透過宣導本案例教育提升員警執勤技巧,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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