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機車騎士阿榮(化名)去年11月間因為綠燈沒有馬上起步,被後方汽車駕駛按喇叭,他一氣之下攔車並大力敲擊車窗回擊,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日前被台南地院法官依強制罪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
▲阿榮不滿被按喇叭,攔車怒拍車窗,結果卻是自己挨罰。(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榮去年11月19日騎車行經台南市北區育德路與立賢路1段路口,當時路口號誌燈正好是紅燈,他便停了下來;但號誌燈轉為綠燈之後,他沒有立即起步,被後方汽車駕駛按喇叭,雙方因此發生衝突。
阿榮先是將機車停在汽車的正前方,接著徒步走到汽車駕駛座旁邊,大力敲擊車窗數次。汽車駕駛自認自由通行權利受到阻礙,決定報警處理並提告。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阿榮因為行車糾紛,未能與汽車駕駛理性排解,還將機車停在路中央阻擋他人行車去路,妨害駕駛正常開車前進的權利,行為確實不應該,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無前科,但迄今仍未與駕駛達成和解,最終依強制罪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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