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梢案調查中 文化部:截至今年6月共10名陸媒記者駐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圖/記者皮心瑀攝)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圖/記者皮心瑀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4日針對「近期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邀請相關部會官員報告。針對近期引發關注的陸媒盯梢案,文化部政務次長王時思報告時指出,截至113年6月底計有7家、10名記者駐台,駐台記者如有違反規定,文化部得廢止其記者證,並由移民署廢止入出境許可證,並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目前對該案調查作業進行中,期望兩岸交流能秉互相尊重、和平對等的原則進行。

根據文化部報告,駐台的陸媒包括新華社2名、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央視)3名,以及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新聞社、廈門衛視、 湖南衛視各1名。

王時思說明,陸媒申請駐點程序一為先經陸委會專案評估後,由邀請單位向移民署提出申請;二為移民署依陸委會評估及文化部回復意見,提送「聯審會」審議;三為申請案經「聯審會」決議通過後,由移民署核發入境許可,再由文化部製發「 記者證 」;四為記者證效期每次核給3個月,可申請展延1次。至於近日媒體報導前新華社駐台記者疑似違規事件,該名記者係任滿離境。

王時思強調,該案後續查證如確有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未來文化部亦將責成相關單位落實《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 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 事項》等法規,確保大陸媒體記者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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