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男「拒服兵役」!滯海外攻讀博士後神隱 繳9萬換免關

▲▼史上最硬教召實施打靶訓練,國軍新制教召,義務役,役期,當兵,阿兵哥,役男,志願役,服兵役,募兵制,徵兵制,教召,T65K2步槍,南勢埔靶場。(圖/記者李毓康攝)

▲32歲王姓男子滯留海外攻讀博士,拒絕返國服兵役,遭法官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桃園32歲王姓男子出國攻讀博士,卻滯留海外不願回國服兵役,經區公所兩次催告,但他卻置之不理。案經桃園市政府函送偵辦,最後還是由王男母親代為出庭證述,而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兵役治罪》判王男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根據判決,王男明知道兵役法規定「出境國外就讀博士班最高年齡限制30歲」,而其為役齡男子,不得無故屆齡未歸,拒絕徵兵處理,但他卻意圖躲避入伍服役,趕在年限前出國攻讀博士,之後就一直滯留海外逾期未歸。

桃園區公所2023年曾二度致函催告王男返國履行義務,並由其父母前後兩次代為簽收及通知,但王男卻都置之不理。

案經桃園市政府函送偵辦,王男又因出境未歸未能到庭,最後是其由母親出庭證述,另外還有催告函及公示送達公告、送達證書、兵籍資料、移民署入出境查詢結果、未按時報到入營役男訪查紀錄及戶籍等資料,可以證明王男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檢方偵結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使審理後,認為王男未能善盡憲法所定的國民義務,危害國家兵役管理及公平性,但考量他是為了完成博士學業,且他也無前案紀錄,素行尚佳,因此依法判他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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