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上容/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3年前透過社福機構,將重度智障的蘇姓親姊送至石門某安養中心。今年6月,陳男突然接到其他公部門通知,得知姊姊已經死亡並火化,整個過程中未接到任何通知。陳男痛斥養護中心是「殺人機構」。在後續協調會中,養護機構聲稱家屬曾同意代為處理遺體,但未能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市府單位對此疏失致歉,表示已檢討服務流程與通報機制,並將調查相關人員失職情況,依考績會程序辦理懲處。
▲陳男(右)痛批機構殺人,好好的姊姊活著進去竟然死了還直接火化。左為陳男兒子。(圖/記者戴上容攝)
陳先生說,姊姊蘇姓女子持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從2020年9月7日起,因為家裡還有年長的母親,因此無力照顧,因此由他委託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安置於新北市石門區某護理之家。由於蘇女為低收入戶,其安置期間費用由社會局全額補助,3年來總計支付146萬餘元的機構安置與醫療費用。
▼ 陳姓父子對養護機構十分不滿 。(圖/記者戴上容攝)
陳先生向媒體表示,今年6月13日開車時突然接獲姊姊死訊,震驚之餘差點發生車禍,隨即向社工人員求證,確認姊姊已死亡。養護中心不願透露相關信息,他輾轉得知姊姊已過世一個多月。護理之家及社福中心皆未通知,擅自將姊姊遺體火化,質疑姊姊生前遭虐待並有照顧不當情況,才會快速火化「毀屍滅證」,痛批「養護機構是殺人機構」。
陳先生近期投訴民代、媒體才得到相關訊息,原來姊姊蘇女住進護理之家後,共有三次送醫情況,前兩次分別因胃食道逆流併十二指腸潰瘍,以及左胸膿瘍住院治療,之後皆康復出院。第三次於今年5月8日因發燒、血氧濃度低等症狀送至八堵礦工醫院治療;5月12日該院致電機構通知蘇女士已死亡,享壽64歲,死亡原因為肺炎併呼吸衰竭,次要原因為尿路感染、鉀離子濃度低下、糖尿病和高血壓。
護理之家於5月13日聯繫社會局社福中心,告知蘇女於就醫期間病逝,稱家屬曾表示同意由機構處理喪葬事宜,因此直接洽詢葬儀社接走遺體火化處理。社福中心評估家屬已知悉蘇女死亡並同意機構處理喪葬事宜,因此未再通知家屬。
新北社會局表示,對於個案在機構安置期間病逝並由機構直接火化,未能及時通知家屬,造成家屬遺憾,致上最誠摯的歉意。社會局已啟動內部及機構的檢討查核機制,第一時間聯繫關懷家屬,並將檢討服務流程,強化通報機制,懲處相關人員。
衛生局表示,接獲民眾反映護理機構住民照護及緊急聯絡相關疑義,即協同社會局前往該機構現場查核,發現該住民為社會局保護安置個案。經檢視醫院診斷紀錄,死亡原因為「肺炎併發敗血症」,根據機構陳述及相關護理紀錄,尚難認定住民有遭受不當對待情況,且該機構內無設置監視設備。
衛生局提到,該機構於2023年督導考核結果多項分數未達標準,包括無品質相關教育訓練、照護清冊未完備、無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等,將持續追蹤督導改善,強化照護品質,並與社會局協力提供家屬協助。若仍有相關醫療爭議,亦可協助申請醫療爭議調解。
▼ 新北市議員顏蔚慈接受陳情。(圖/記者戴上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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