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7/5對中國電動車加徵「懲罰性關稅」4個月 最高37.6%

▲新能源車在江蘇連雲港碼頭準備出口。(圖/CFP)

▲歐盟7/5對中國電動車「加徵反補貼稅」4個月,稅率最高37.6%。(圖/CFP)

文/中央社

在與中國展開協商後,歐盟仍未改變對中國進口電動車加徵暫時性反補貼稅的決定,加徵關稅5日正式實施,為期最長4個月,稅率最高為37.6%。歐盟並將在10月底完成調查、提交成員國決定是否長期加徵此懲罰性關稅。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去年10月發動調查中國進口電動車是否接受政府過度補貼,對歐盟製產品造成不公平競爭。今年6月12日執委會宣布加徵暫時性的反補貼稅(Countervailing Duties),這項決定4日刊登歐盟公報後生效,5日開始實施。

執委會指出,加徵稅額經重新計算後略微調降,包括中國電動車大廠比亞迪將被加徵17.4%關稅、吉利加徵19.9%,採取合作態度的其他企業加徵20.8%,國營的上海汽車集團和其他不配合歐盟調查企業,則將被加徵最高額的37.6%關稅。

反補貼調查和措施涵蓋在中國設廠生產後出口到歐盟的歐美日汽車品牌,包括德國的BMW等,將被加徵20.8%關稅,較比亞迪還多,美國的特斯拉則要求個別調查,執委會將在10月一併決定是否也對特斯拉加稅。

目前歐盟對所有進口電動車關稅的一般稅率為10%,在國際上相對偏低。這次針對性的加徵將使中國電動車在歐盟的關稅成本達到27.4%至47.6%之間。

據執委會不具名資深官員對媒體簡報內容,此項暫時性關稅並非實際收取現金,而是由相關業者提交銀行保證函給歐盟,因此降低了實際衝擊度。

依歐盟規定,是否正式加徵關稅的決定須於調查後13個月內成立,為符合11月4日期限,執委會將在8月下半提出調查報告、10月底前裁決,並交由27個歐盟國家以2/3多數決來確定是否通過採行。若歐盟最後決定加稅,將會連續5年課徵。

在未來的4個月內,歐盟除了持續與中國政府協商、徵求受影響者意見,並將與成員國展開兩輪諮詢,成員國可對執委會的暫時性加稅措施投票表示贊成或反對,但該表決沒有拘束力,僅供執委會「在最大範圍下參考」。

中國商務部長王文濤在6月22日與歐盟負責貿易政策的執行委員杜姆布羅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視訊會談後,決定針對此案展開磋商。前述執委會官員表示,雙方持續就技術面層級溝通,「有一些進展」,希望能達成與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相符的解決方案。

他強調,針對該調查案的任何協商結果都必須適切反映歐盟的關切,有效解決歐盟調查所指出的不公平補貼問題。

據執委會初步調查,中國政府的補貼從中央到地方、涵蓋鋰電池礦場到出口物流「整個產業鏈」,使得中國製電動車因此享有價格競爭力,歐盟境內產品處於不利地位,並且衝擊歐盟業者對電池、充電站等投資能力,妨礙歐盟向電動車轉型的氣候政策目標。

被問到加徵關稅可能導致電動車進口量減少、價格變貴,是否反而阻礙歐盟的綠色轉型。該官員回應,加稅措施是為了公平競爭,「否則將會失去我們的產業」,若歐盟本身失去綠能科技產品的生產力,就不是可永續的作法。

另有記者問到,中國汽車業者積極進入歐盟境內設廠生產電動車,對這次調查目的有何影響。執委會發言人表示,歐盟另有「外國補貼法規」(Foreign Subsidies Regulation)因應外來直接投資(FDI)涉及的相關問題。

「外國補貼法規」自去年7月實施後,歐盟執委會已對中國企業在歐盟國家參與採購投標的鐵路列車、太陽能板和風力發電機等案件,展開調查是否在中國接受不當補貼,導致部分中國業者退出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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