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鄉長補選,屏東檢警調宣誓查賄決心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長治鄉鄉長將於7月27日舉行補選,屏東地檢署為維護選舉之公平、選風之公正透明,由陳盈錦檢察長指示地檢署轄區督導主任檢察官許育銓,會同轄區警調等執法單位,積極進行選前選舉查察之宣導及防範選舉不法工作。
許育銓主任檢察官與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戴台捷、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林佑裕、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蔡培元、偵查隊長張程湧、法務部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副主任胡仁忠等人,於7月4日拜會候選人陳琮賀、吳亮慶、邱佳娟、邱炬峰等4人;透過選舉查察之重點工作說明,向候選人宣導嚴守選舉相關法令之重要性,期能維護長治鄉鄉長補選公平性,並向候選人及選民強調檢警調重視清廉、公正透明之選風,嚴防賄選情事發生,若檢警調有掌握相關賄選訊息,將不分黨派,全力查緝共同維護選舉的公平性。
屏東地檢署再次呼籲,買票者,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人行賄罪,可判處3至10年有期徒刑;賣票者,則會構成刑法第143條收受賄賂罪,最重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不論買票或賣票都會涉及刑責。當選人 若涉嫌賄選,本署亦將依法提出當選無效訴訟,剝奪其當選資格,候選人、樁腳及選民,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選舉公平性,選賢與能,才是真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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