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漁船闖日本海域作業,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取締。(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海巡署在5日上午6時許,接獲基隆八斗子籍「港福洋266號」船(2台6印尼)船長友人報案,於5日凌晨0時許,「福」船於彭佳嶼東北方288浬(暫定執法線外1.5浬),遭日本公務船登檢,海巡署立即調派南投艦趕往瞭解,係因船隻違法進入日本海域作業,導致違法當地漁業規範,所以才會被日本水產廳公務船之取締。
海巡署表示,5日清晨6時許,海巡署第二(北基)巡防區接獲「福」船的船長友人報案,表示載有2名台灣人、6名印尼人的「福」船於彭佳嶼東北方288浬(暫定執法線外1.5浬),遭日本公務船登檢,海巡署立即調派南投艦趕往瞭解狀況。
事後經過查證,係因「福」船進入日本奄美大島附近海域作業,導致違法日本當地漁業規範,所以遭到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取締,全案目前也由漁業署與日本相關單位做聯繫。
海巡署指出,依照《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規定,台灣漁民在護漁範圍內作業,遭外國公務船干擾時,政府將派艦護漁,並協助處理;但台灣漁民在護漁範圍外作業,遭外國公務船取締時,政府將不派艦護漁,惟適時提供必要之外交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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