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主持「別讓民進黨綁架台灣民主」 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等,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日下午將就暫時處分進行準備程序,立法院長韓國瑜今(5日)召開朝野協商討論3位訴訟代理人名單。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列出司法院有3點程序問題,直言現在即便討論出人選也只剩4天準備,「以為那些律師都『閒閒沒代誌』?」
針對憲法法庭下週進行公開準備程序,黃國昌說,這有點複雜,要分幾個層次報告。第一,司法院憲法法庭給立法院的函非常奇怪,因為立法院做為相對機關,竟然沒邀請機關代表,只有訴訟代理人,「立法院做為相對人竟然沒有代表,只有訴訟代理人,這是完全違反過去在聲請釋憲時,以立法院做為相對人的慣例」。
黃國昌說,過去慣例,立法院都有機關代表,怎麼一個號稱、也應該要遵守正當法律程序的憲法法庭,連這麼基本的「相對人聽審權」都會剝奪呢?怎麼會只讓立院派訴訟代理人,竟然沒有機關代表。
第二,黃國昌認為,算一下到下週三開庭剩幾天?今天協商完後即使討論出人選,還要問人家願不願意,即使連週末都加班,剩幾天可以準備?只剩4天。
「大家是以為那些律師都『閒閒沒代誌』?接下來4天都空檔?」黃國昌說,我想立院在委任訴訟代理人或委任律師大家應該都很忙,只有4天,「請問憲法法庭,4天的就審期間,就是憲法法庭的高度、正當的法律程序嗎?」
第三,黃國昌說,立院做為相對人,有幾個機關聲請釋憲?除了柯建銘的51人以外,還有總統、行政院、監察院,每個機關都可以委任3位律師,那憲法法庭要把4個案子合併、辯論,要把4案合併審理,請問立院面對4個機關時,為何立院所委任的訴訟代理人只有3個?是要逼立院3個訴訟代理人團隊去對抗人家3+3+3+3、總共12個、4個律師團隊嗎?這樣符合憲法法庭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嗎?
最後,被問到會不會親自擔任訴訟代理人?黃國昌說,訴訟代理人要現職的律師,自己雖是律師,但依照《律師法》規定,當立委時不能登錄執業,如果沒有登錄加入律師公會就執業,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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