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韓國瑜宣布協商結論。(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等四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日開庭,立法院長韓國瑜今(5日)上午為此召開朝野協商討論推派代表,原本經過1個多小時朝野沒有結論,最後民進黨簽字同意協商結論,各黨團同意訴訟代理人與機關代表由國民黨團推薦2位、民眾黨團推薦1位。
朝野協商結論指出,有關憲法法庭通知委員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等聲請案,請立法院推派機關代表、訴訟代理人及言詞辯論鑑定人,各黨團同意由國民黨黨團推薦2位、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位擔任本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之訴訟代理人;立法院代表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
有關推薦專家學者擔任言詞辯論鑑定人部分,協商結論也顯示,由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各推薦1位。訴訟代理人名單需於7月5日下午4時,其他名單請於7月8日中午12時前送至法制局,辦理後續委任與陳報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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