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走北律6千萬剛坐牢!神鬼女會計再判還3千萬 認錯竟然這樣說

▲▼涉嫌8年A走台北律師公會逾6000萬元公款的「神鬼女會計」李雪琴。(圖/記者黃哲民攝)

▲任職期間涉12年A走台北律師公會約9000萬元公款的「神鬼女會計」李雪琴。(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作帳A走台北律師公會約9千萬元的「神鬼女會計」李雪琴,先前被判須歸還8個年度共5000多萬元,北律回溯查帳後,再提告向李女追討2009年到2012年共4個年度合計2972萬餘元,李女認錯但怪罪北律幹部若提早發現、「我就不會這樣子」,台北地院審結,今(5日)判李女須全額賠償,可上訴。

李女因2013年到2020年犯8個業務侵占罪,今年(2024年)4月被合併判刑7年定讞,已入監服刑。本件求償案先前開庭,李女尚未服刑,親自出庭承認侵占公款,卻辯稱虧空金額都是北律計算,她手邊沒留存任職期間所做帳目可比對,「我不知如何稽核,完全沒辦法確認金額」。

李女反覆質疑北律本案不該求償會計師查帳的60萬元鑑定費,她認為被重複計費,聲稱在刑案偵審時就一再反映「但至今沒人理我」,所以她「有點不想承認」這筆費用。

李女哭窮說北律前1件求償8個年度公款,她被判要償還5591萬餘元、金額很高,自稱「我沒錢了,能處理的都處理了,房子也被拍賣掉」,剩下她和母親相依為命。

當時還沒入獄的李女說一直有工作,願每月固定用一半薪水分期還錢,「可能沒辦法還清,但是有生之年都會持續還,希望公會(北律)能夠原諒我」、她很後悔侵占公款。

但李女推稱北律都有主管律師和會計師,「如果他們提早發現,我就不會這樣子」,說完還補一句「我不是想要推卸過錯」。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台北地院外觀。北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律師公會委任律師當庭反擊李女,指公會曾想對李女寬大處理,但李女從沒提出相當於侵占金額的具體還款計畫,僅一再空泛說「覺得金額怪怪的」,卻始終說不出哪1筆金額有問題,查帳會計師前案曾出庭作證,建請法官調卷便知。

本案源於李女從1998年11月起,任職台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會計,2020年被抓包她涉以多報少或不入帳,每年A走公款600多萬元到900多萬元,李女因而被稱為「神鬼女會計」。

北律當時內控機制鬆散、帳冊凌亂,起初僅發現李女2017年到2020年共侵吞2785萬餘元,檢方2021年起訴李女涉犯業務侵占罪嫌後,北律又查出李女2013年到2016年也侵占共3312萬餘元,檢方追加起訴,8個年度侵占金額高達6000餘萬元。

李女辯稱每次僅暗槓4、50萬元,用於家庭開銷與繳貸款,但她提不出反證也「不想細算」,就以檢方起訴為準,北院一審依8個業務侵占罪合併判她4年徒刑,高院二審加重改判為7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年4月駁回上訴定讞。

北律針對2013年到2020年共8個年度遭李女侵占金額,提起前案附帶民事訴訟,批李女到案後名下帳戶僅剩數千元,簡直奢華無度,並有隱匿贓款之嫌,扣除李女已還金額,要求賠償5458萬餘元,外加會計師查帳鑑定費132萬餘元,前案一審判李女全額賠償。

至於李女被控侵占2009年到2012年共4個年度侵占公款犯行,除本件求償判決,檢方另起訴李女涉犯業務侵占罪嫌,北院刑案一審日前開庭,已入監的李女出庭認罪,仍辯稱手邊無帳目資料可比對金額,還跟法官泣訴因被律師公會提告,自己請不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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