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吵架「砍死租客」!國民法官參審判10年6月 死者家屬怨判太輕

▲▼嘉義水上租賃倉庫械鬥1死。(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嘉義房仲帶看倉庫,卻因為吵架意外砍死租客,國民法官參審判他10年6月。(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嘉義縣一名呂姓房仲2023年10月出租倉庫時,跟上門參觀、有意圖承租倉庫的黃男、白男等4人發生衝突,打鬥過程中他意外拿刀刺傷白男、刺死黃男。案件經國民法官參審後,嘉義地院5日依傷害致死罪判處呂男10年6月徒刑,又依傷害罪判處2年徒刑,不過死者家屬認為這個刑期還是判太輕。

32歲呂男跟父親一起從事房屋仲介,去年10月17日跟著父親在嘉義縣水上鄉會見黃男、白男等4人,協商承租倉庫的相關事宜,不料雙方因為意見相左發生肢體衝突,黃男拿刀先刺傷呂父,他見狀立刻拿出防身用的彈簧短刀反擊,猛刺黃男肩膀與背部,導致對方傷重不治,白男也被刺傷肝臟休克,送醫後保住一命。

呂男事後被檢方依傷害致死、傷害等罪嫌起訴,嘉義地院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此案,認為呂男與死者、傷者互不認識也無仇恨,發生衝突是偶發事件,無故意殺人犯意,應屬傷害犯意,考量事件造成的傷害、受害人家屬意見,依傷害致死罪、傷害罪分別判處呂男10年6個月、2年徒刑,可上訴。

至於為什麼沒有合併定應執行刑,嘉義地院法官表示,考量呂男還有其他案情正在審理,未來可能還有案件得合併定應執行刑,所以本案2罪先不合併定應執行刑。死者家屬5日到法庭聆聽判決,聽見呂男被判處10年6個月依然無法接受,表示呂男態度惡劣且事發至今毫無悔意,認為法官判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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