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500萬交保 黃國昌轟:令人噴飯!應立即下台

▲黃國昌回應鄭文燦涉貪議題。(圖/攝影中心攝)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圖/攝影中心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行政院前副閣揆、現任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今(6日)因涉貪遭到桃檢聲押,然而,稍早聲押庭裁定以500萬交保。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表示,「這真是令人噴飯,民進黨新潮流,果然很夠力」,並進一步直指,鄭文燦應立即請辭下台。

鄭文燦因在桃園市長任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遭到桃檢傳喚問訊。訊後,桃檢認為,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因此向法院聲押。

然而,稍早桃園地院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理由指出,依照鄭文燦的供述及聲請書所附相關卷證資料,難認鄭文燦在2017年收受新台幣500萬元款項,至2018年返還廖姓相關人期間,該筆款項有何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情節,因此,駁回桃檢的聲押。

此外,桃園地院進一步指出,就桃檢聲押意旨所列,鄭文燦還涉犯收賄、洩密等罪嫌部分,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不過,案件相關人皆已裁定羈押禁見,因此,才做出不予羈押,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的裁定。

眼見桃園地院的裁定,黃國昌表示,送錢的廠商連同白手套,通通羈押禁見,而收500萬賄款的鄭文燦,500萬元交保。

黃國昌認為,這樣的裁定真是令人噴飯,「民進黨新潮流,果然很夠力」。他接著直指,「爆發如此嚴重的收賄醜聞,鄭文燦應立即辭職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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