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男利用小花的信任,在她家動手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謝姓男子與女性友人小花(化名)相識已久,2人感情良好,有時候還會同床共枕。沒想到某次好心收留,小花卻半夜遭到謝男性侵,不知所措的她只能嚇到繼續裝睡,直到跟朋友聊過以後才驗傷提告。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謝男與小花相識多年,期間數次到小花的住處投宿,並且睡在同一張床上,長久以來都相安無事,彼此之間有一定的信任基礎。
怎料2022年6月間,謝男再度來投宿,半夜外出去超商買飲料,返回時發現小花正在休息,於是開始伸手試探。不過,當時小花還沒睡著,被觸摸身體後立即撥開謝男的手,謝男也立即停止動作。
▲謝男利用小花的信任,在她家動手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謝男停手後,小花沒有多想,便沉沉睡去,豈料凌晨4點左右突然被吵醒,且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正遭到謝男性侵,嚇得她不曉得怎麼反應,也不知該如何拒絕,只能繼續裝睡。
等到隔天下午,小花起床後發現,廁所有使用過的保險套,於是向其他朋友訴苦,但不曉得究竟要不要提告。與朋友聊過以後,小花終於下定決心,前往醫院驗傷、向謝男提出告訴。
對此,謝男則辯稱,當天是小花詢問他要不要發生性行為,更要求他去買保險套。不過,謝男的證詞前後矛盾,因此台南地院法官不採信這些說法,最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謝男3年6月有期徒刑。
不過,謝男後來與小花調解成立,小花也同意在履行調解條件的情況下,給予緩刑宣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撤銷一審判決,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須依照調解筆錄的內容支付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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