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500萬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法院:以最速件處理

▲▼   鄭文燦交保後離開。(圖/記者呂佳賢攝)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遭聲押,6日500萬元交保。(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似涉貪收賄,檢方訊後聲押,但法院最終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並提出抗告書,桃園地院表示,8日將要求院內同仁以「最速件」流程送往高院處理。

桃園地檢署認為鄭文燦涉犯貪汙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桃園地院昨(6日)開庭後,認為鄭確實於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但2018年8月時又交還廖姓人士,也無法證明該錢為犯罪所得,加上另四名涉案被告已遭收押,因此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

法官做出裁定後,檢察官當庭抗告,並於昨晚完成抗告書送交院方,桃園地院今天回應,確認已收到抗告書,明天會請同仁以「最速件」處理,送達高等法院裁定。

初步調查,傳出弊案的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主要是台商回流桃園市後,工業用地需求大,桃園市府因此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以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一帶約49.68公頃土地,辦理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案,該區旁另有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申請自辦重劃,由於農地依法無法納入「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疑似對包括前市長鄭文燦的官員們行賄以強行闖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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