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會新竹分會長遭開10槍險死 天道盟槍手重判15年定讞

▲▼宋男蹲點一個月,朝天道盟太陽會新竹分會長、綽號「南寮國」的戴銘銓連開10槍被逮。(圖/記者陳凱力翻攝,下同)

▲宋男朝天道盟太陽會新竹分會長、綽號「南寮國」的戴銘銓連開10槍被逮。(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天道盟太陽會新竹分會長、綽號「南寮國」的戴銘銓,2022年間遭人埋伏連開10槍,送醫後撿回一命。檢警循線逮捕天道盟北山會份子、綽號「阿昆」的男子宋宜昆,依照殺人未遂、槍砲等罪起訴。一審重判19年,二審仍重判15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宋男於2022年8月30日前,以不明手法取得犯案的制式手槍與17顆子彈。他於當日凌晨4點多,自宜蘭地區開車前往被害人於新竹的住處邊等候。當日上午7點45分許,戴男與妻舅開車返回住家,戴男下車打開車庫門時,宋男戴著頭套,持手槍衝出,並朝戴男連開10槍。

戴男聽到槍聲後,隨即躲進車庫木門內,但仍被子彈擊中,包含腹部(3槍)、右大腿(3槍)及左大腿(2槍)。至於宋男開完槍後隨即逃逸,戴男則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急救後撿回一命。檢警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循線逮捕宋男,並起出作案槍枝。

不過追查槍枝來源以及背後藏鏡人時,宋男均不願供出,一開始說路邊撿到槍枝,之後又編纂一個莫須有的人名,讓檢警無法追出槍枝來源。檢方最後仍依照「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對宋男與共犯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宋男重判有期徒刑19年、併科罰金15萬元。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宋男仍堅不吐實,高院最後仍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1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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