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爆發幹部毆打病患、男病患疑性侵女病患醜聞。(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爆發幹部毆打病患、男病患疑性侵女病患醜聞,台中地檢署作出說明,其一,林姓護佐組長涉嫌毆打楊姓病患部分,已於今年1月30日偵結,依傷害罪嫌起訴在案;性侵部分,經調查無法證明被告有違反意願的妨害性自主罪嫌,不起訴處分確定。另有關吹哨者指控院方將犯罪監視器影像變造才交給警方、病患詐保部分,檢方說,將另行分案偵辦。
台中地檢署表示,經查,宏恩醫院龍安分院的楊姓病患,為彰化地檢署執行刑後監護的受處分人,有關該院林姓護佐組長涉嫌傷害楊姓病患部分,檢察官以113年度偵字第4064號案,於今年1月30日依法提起公訴,現由台中地院審理中。
台中地檢署說,有關媒體指稱該院男病患性侵女病患一節,經去年2月間台中市警局婦幼隊報告該院病患間涉嫌妨害性自主,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5035號案件偵查,比對證人證述及調查相關事證後,因無法證明被告有違反意願的妨害性自主罪嫌,故為不起訴處分,此部分確定。
吹哨者也指控,該院將幹部毆打病患以及女病患遭男病患性侵的監視器影像,經過變造才交付警方。對此,台中地檢署指出,將另行分案偵辦,以釐清真相並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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