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先前有這張罵人價目表,列出各種髒話會被判罰的金額。(圖/翻攝網路)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先前網路上流傳一張「罵人價目表」,其中的「X你娘」更是列了8萬元,不過這份價目表其實僅是參考用而已。南投一名沈姓男子與鄰居發生爭執,跑到對方家門口按鈴、敲門,並且連續罵了4句「X你娘」等髒話,最後判決出爐,他則是獲判無罪。
根據判決書內容,沈男住在南投某處社區,因為隔2戶的鄰居抽水馬達聲音相當大,影響到他的睡眠,因此他氣得上前按鈴、敲門,同時大罵「出來,開門出來。X你娘咧」、「我住在你家隔兩戶,X你娘咧,是在吵三X」、「隔兩戶,蹦蹦叫,X你娘咧,出來」、「叫啊!X你娘咧」等話語。
鄰居聽完以後,則是出面向沈男道歉,同時告知對方,自己確實有時候會忘記關加壓機。不過,後來鄰居經過思考,決定報警處理、提告公然侮辱,並且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檢方偵結後,沈男被起訴。不過南投地院認為,雖然「X你娘」一詞固有貶抑他人母親為性客體地位之侮辱性質,但從先前憲法法庭的判決來看,不是可以透過擷取所言具侮辱詞義的片段,就忽視整體事件的背景、前後表意的脈絡,逕予評價是貶損告訴人的人格尊嚴、社會評價的侮辱用語,若是這樣的話,恐怕會讓公然侮辱罪成為髒話罪。
▲沈男被吵得睡不著,上鄰居家理論,敲門時罵了4次「X你娘」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此外,由於沈男與鄰居所住的社區,是無尾巷的半封閉式社區,且沈男理論的過程中沒使用任何工具,僅憑人體所發出聲音,聲音難以遠播,加上當時時間不早,也沒有住戶以外的人出入該社區,縱使情緒激動、憤怒,但人聲的傳播仍有侷限,可以聽見這些話語的人,應該只有同住社區的民眾。
另還有一名胡姓鄰居證稱,他們社區的建材不是很好、隔音不佳,抽水馬達的品質同樣不好,原告家中的抽水馬達聲音確實很大,他們曾經提醒過,但被以「難道要叫我們不要洗衣服、洗澡」為由回應,為了不破壞鄰里關係,只能繼續忍受,至今已超過3年。
因此,南投地院法官認為,綜合考量當下的情境,沈男不是無故滋事生擾,應是長久深受抽水馬達運轉聲的影響,加上案發當天因噪音難以入眠,理論的過程中一時情緒高漲,才在未及思考、使用委婉之詞妥善溝通的情況下,脫口說出粗鄙話語,尚不至使得以聞見該些話語的同社區住戶,因此心生告訴人遭汙辱、貶損人格及社會評價的效果。法官審理後,判沈男無罪,檢察官得上訴。
至於民事賠償的部分,法官同樣駁回告訴人的請求,檢察官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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