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陳強(化名)為了不撫養,瘋狂虐待親生女兒。(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visualhunt)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上海一男子陳強(化名)為了不撫養親生女兒,每隔兩三天就用電線、皮帶、棍棒等毆打女兒,還主動向法院提供女兒被毆打後身上受傷、嘴角流血的照片以及毆打女兒的多段影片。為讓前妻撫養女兒,他還提起訴訟,證明自己不適合撫養女兒。
據《澎湃新聞》報導,7月8日,這起變更撫養關係案在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靜安法院」)一審獲判。法院判決女兒小雅(化名)隨其母親王紅(化名)共同生活,後王紅不服提出上訴,該案目前正在二審審理中。
同時,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社工服務機構向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普陀法院」)代為申請小雅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禁止被申請人陳強對其女兒小雅實施家庭暴力。
上海普陀法院經審查發現,陳強與王紅原是夫妻關係,雙方於2011年生育女兒小雅,2013年,雙方協議離婚,約定小雅由陳強撫養。
2016年,陳強提起訴訟,要求小雅隨王紅共同生活,法院經審理後未予支持。2023年,陳強再次向上海靜安法院起訴,仍要求小雅隨王紅共同生活。該案審理中,上海靜安法院委託社工服務機構開展社會調查,社工服務機構出具家事調查報告,載明「男方對未成年人有多次毆打情況,且有公安出警紀錄,奶奶證實因毆打未成年人男方被警方拘留一天一夜」。
陳強還自述,每隔兩三天就用電線、皮帶等毆打小雅,最嚴重的一次,小雅去學校都是一瘸一拐的,但沒有為小雅去驗過傷。陳強主動提供小雅被毆打後身上傷痕和嘴角流血的照片、陳強用棍棒毆打小雅的多段影片等,作為其不適合撫養小雅的證據。
經審理,上海靜安法院一審判決小雅隨王紅共同生活,後王紅不服提出上訴,該案目前正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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