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黃國昌。(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桃園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爆出涉貪,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但該案其實已過去7年,如今才開查,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9日)質詢時,針對此議題問行政院長卓榮泰,當初為什麼這個案子被簽結,為什麼這個案子沒辦法動?為什麼譯文會流出去?這些不需要查嗎?卓則說,「社會大眾難免有這種想法」,法務部可以去了解。
黃國昌質詢時指出,鄭文燦在上個週末的時候,涉貪、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從法院發布的新聞稿非常清楚的表達,他有收受500萬元不當的金流,這件事情有必要提醒卓榮泰注意,他也問卓榮泰,接下來就是交給司法偵辦,都尊重,但問題是,這個土地開發弊案受賄的情節,在2017年9月的時候就有監聽譯文了,2017年9月也找到金流了,在那個時候就應該要偵辦了,為什麼案子被壓下來?這件事情很嚴重,攸關整個司法信譽,為什麼當時的案子無期而終,沒辦法約談?這件事情有掌握嗎?
卓榮泰說,「委員心中的疑慮,社會大眾難免有這種想法,我也認為,檢調單位有他辦案的順序、步驟等等,但是在適當時間,在案件…」,此時黃國昌打斷,「所以事隔6、7年是適當的時間嗎?」卓榮泰則說,「我是說適當的時間,可以對外說明案子的話,對案件的釐清會更有幫助」。
黃國昌說,除了目前鄭文燦的案件外,這個牽涉到法務部,處理該案時有沒有人壓案?是消息有洩漏嗎?過了一年的時間鄭文燦把500萬還回去,還有洩密問題?卓回,「徹查法務部長?」黃說,「不是,當初為什麼這個案子被簽結?為什麼這個案子沒辦法動?為什麼譯文會流出去?這些不需要查嗎?」。
卓榮泰表示,除了檢調單位的程序,民主的台灣應該沒有要壓任何案子,該案子除了法律對於該案的釐清外,對過去的處理程序,行政上有沒有必要去做檢討,法務部可以去了解。
黃國昌指出,「法務部有義務要調查嘛!對不對!」,這件事情事關重大,對司法的信任給全體國人一個交代,到底是怎麼發生的?需要給社會一個清楚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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