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捷運站「老漢推車」!美魔女激戰小18歲男 狂浪情侶身分曝

▲▼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一對相差18歲情侶於新北市淡水捷運站穿堂上演「活春宮」遭目擊者錄下。(資料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對情侶為尋求刺激,利用凌晨於淡水捷運站穿堂脫衣野戰,52歲蔡姓女友以蹲跪方式替34歲曾姓男友口交,再換男友賣力衝刺,結束後騎車離開。孰料全程遭目擊者錄下上傳網路,警方也循線查獲2人,依法函送偵辦。士林地院審結,依共犯公然猥褻罪,各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

去年10月間凌晨,蔡女與男友止不住慾火,先由曾男裸露下體,女方賣力「吞吐」,男生再將女生轉過來賣力「老漢推車」,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結束一段活春宮,孰不知已被目擊民眾偷錄上傳網路。

警方進行網路巡邏時發現側錄影片,調閱監視器展開調查。從事美容行業的蔡女與保全男友到案稱,當天剛約完會,捷運站離住家僅15分鐘車程,當下「忍不住想搞浪漫、刺激一下」。

檢警認2人均坦承不諱,根據側錄影片、監視器畫面等,依公然猥褻罪將這對相差18歲的情侶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法院審理時2人均認罪,法官審酌2人明知捷運淡水站穿堂為公眾場所,卻在該處公然性交行為,不僅破壞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也缺乏自重及尊重他人觀念,實屬不該。

考量2人犯後坦承犯行,深具悔意、無前科,曾男稱大學畢業、從事保全,月收3萬5000元、未婚;蔡女從事美容師、月收1至2萬,離婚、需扶養2名孩子等,依共犯公然猥褻罪,各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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