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戴若涵/桃園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日前遭檢方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他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院8日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全案於9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
經4小時庭訊過後,法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當庭再抗告。律師獲知後,火速籌錢,在20分鐘內籌集到700萬元替鄭文燦辦理交保手續,只見律師用一個黑色旅行袋裝「千鈔磚頭」到櫃台繳納,《ETtoday新聞雲》全程直播。
▲法院裁定鄭文燦1200萬元交保。(圖/記者沈繼昌攝)
▲鄭文燦律師20分鐘火速籌到700萬辦保。(圖/攝影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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