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黃資真/桃園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爆出在桃園市長任內貪汙收賄,遭檢方聲請羈押,6日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而檢方不服當庭抗告,高院8日裁定全案撤銷發回,今(9日)上午10時開庭後法院提高交保金12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而鄭文燦律師也在20分鐘內迅速籌到加保的700萬元,從黑色大袋中拿出一疊疊的千元錢磚。
▲鄭文燦律師游琦俊20分鐘火速籌到700萬辦保。(圖/攝影中心)
據了解,鄭文燦捲入的弊案,與桃園市府先前推出的「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當時規劃將工五工業區東側的農業區一帶近50公頃土地進行都市計畫區段徵收,預計可提供約25公頃的產業用地。
不過規劃區外的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群也想藉此獲利,因為農地無法納入該規劃區使用,但該農地地主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自辦重劃,並企圖利用行賄官員的方式,讓農地強行闖關,列入規劃區使用。因此重劃會楊姓成員拿出千萬元,2017年9月間透過與鄭文燦熟識的廖姓男子,向鄭文燦行賄。
檢調單位今年6月間就已經發動偵查行動,將楊男、廖男帶回訊問,其中廖男遭聲請羈押獲准,楊男則因年事已高獲得交保。檢方持續蒐證,認為時機成熟後,選在鄭文燦7月5日自日本度假返國後,到鄭的台北住家中將帶回他偵訊。經過16個小時的訊問後,檢方認為鄭文燦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6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法院裁定當下引發檢察官不滿,當庭提出抗告,更批評「行賄的收押,收賄的卻放了」。
▲鄭文燦律師游琦俊拿700萬現金交保。(圖/記者黃克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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