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夜市熱吻小王、開房間 綠帽尪「目睹路邊1幕」心碎了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美(化名)與阿強(化名)發生婚外情,不僅屢次拋家棄子,還被友人目擊當眾接吻、進出商旅,他自己也曾撞見兩人在路邊接吻,一氣之下決定對他們提告求償60萬元。雖然小美矢口否認外遇,阿強則未出庭,新北地院法官檢視所有證據之後,仍採信人夫的說詞,並判小美和阿強應連帶賠償30萬元較為適當。

▲男子搞外遇。(示意圖/CFP)

▲人夫表示,自己和朋友都曾目睹小美和阿強在公開場合接吻。(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夫妻倆原本感情和睦,但從某一天開始小美的態度變得很冷淡,後來有朋友目擊小美和阿強在夜市接吻,他這才知道被戴綠帽,沒想到過沒多久,他自己也撞見小美和阿強在路邊接吻,3天之後又有朋友看見兩人一同進出商旅。

人夫表示,他曾要求小美回歸家庭,小美卻屢次拋家棄子、經常夜不歸宿,至今仍與阿強保持聯繫,讓他無法接受,這才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60萬元。

針對人夫的控訴,小美否認外遇並辯稱,丈夫出示的影片截圖畫面模糊不清,影片中的女子不是她,況且也沒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她和阿強之間有任何過從甚密的舉動。而阿強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比對人夫出示的照片證據、商旅旅宿名單及監視畫面、車籍資料等證據,已經足以使本院心證形成達到證據優勢或明晰可信的程度,人夫對於自己的主張已經提出相當的證明,最終不採信小美的說詞,並判小美和阿強應連帶賠償人夫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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